發(fā)布日期:2023-03-10 16:42 瀏覽次數(shù):
GB 19212.1-2008的該章用下列內(nèi)容代替:
GB 19212的本部分規(guī)定了Ⅲ類手提鎢絲燈用變壓器和內(nèi)裝Ⅲ類手提鎢絲燈用變壓器的電源裝置的安全要求。帶有電子電路的變壓器也包括在本部分中。
注1:安全要求包括電氣、溫度、機械和化學方面。
除非另有規(guī)定,以下“變壓器”包括Ⅲ類手提鎢絲燈用變壓器和內(nèi)裝Ⅲ類手提鎢絲燈用變壓器的電源裝置。
本部分適用于駐立式或移動式、單相、空氣冷卻(自冷或風冷)、獨立用或配套用干式變壓器。其繞組可以是包封式或非包封式。
本部分適用于內(nèi)部工作頻率不超過500Hz的變壓器和電源裝置(線性)。
本部分與GB 19212.17開關(guān)型電源裝置結(jié)合使用,也適用于內(nèi)部工作頻率超過500 Hz的電源裝置。當兩項標準的要求不一致時,優(yōu)先采用更嚴格的標準。
額定電源電壓不超過交流1000 V,額定電源頻率和內(nèi)部工作頻率不超過500 Hz。
Ⅲ類手提鎢絲燈用變壓器有以下附加的特性:
——空載輸出電壓和額定輸出電壓不超過交流50V或無紋波直流120V;
——空載電壓和額定輸出電壓僅有很小的差異。
額定輸出應不超過:
——10 kVA。
本部分不適用于預定要與變壓器的輸入和輸出端子連接的外部電路及其元器件。
當安裝規(guī)程或最終產(chǎn)品標準要求的電路之間為雙重絕緣或加強絕緣時,可使用本部分包括的變壓器。
注2:應注意以下情況:
——對預定要用在車輛、船舶或飛機上的變壓器,可能需要附加要求(按其他適用的標準、國家規(guī)程等);
——避免外殼和外殼內(nèi)元器件受諸如霉菌、害蟲、白蟻、日輻射和結(jié)冰等外界影響的防護措施也應當考慮;
——變壓器運輸、儲存和工作的不同條件也應當考慮;
——對預定要用于特殊環(huán)境的變壓器,可以采用符合其他適用標準和國家規(guī)程規(guī)定的附加要求。
注3:隨著今后變壓器技術(shù)的發(fā)展,可能需要提高頻率的上限值,到那時之前,可以將本部分作為導則使用。
除下列引用文件外,GB 19212.1-2008的該章適用。
該章增加下列引用文件:
GB 19212.1-2008 電力變壓器、電源、電抗器和類似產(chǎn)品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和試驗(IEC 61558-1:2005,IDT)
除下列術(shù)語和定義外,GB 19212.1-2008的該章適用。
該章增加下列術(shù)語和定義:
3.1.101
Ⅲ類手提鎢絲燈用變壓器 transformer for class Ⅲ handlamps for tungsten filament lamps 預定要為一個或多個IⅢ類手提鎢絲燈供電的配套用安全隔離變壓器。
3.1.102
內(nèi)裝Ⅲ類手提鎢絲燈用變壓器的電源裝置 power supply unit incorporating transformer for class Ⅲ handlamps for tungsten filament lamps
預定要為一個或多個Ⅲ類手提鎢絲燈供電的、內(nèi)裝安全隔離變壓器的電源裝置。
GB 19212.1-2008的該章適用。
5 試驗的一般說明
GB 19212.1-2008的該章適用。
6 額定值
除下列條款外,GB 19212.1-2008的該章適用。
該章增加下列條款:
6.101 額定輸出電壓不應超過交流50V或無紋波直流120V。
6.102 額定輸出不應超過10kVA。
6.103 額定電源頻率和內(nèi)部工作頻率不應超過500 Hz。
6.104 額定電源電壓不應超過交流1000V。
通過檢查標志來檢驗是否符合6.101~6.104的要求。
7 分類
除下列條款外,GB 19212.1-2008的該章適用。
7.2 該條用下列內(nèi)容代替:
按短路保護或非正常條件保護分類:
——固有耐短路變壓器;
——非固有耐短路變壓器。
7.3 該條用下列內(nèi)容代替:
——移動式變壓器的外殼防護等級應為IP24或更高。
7.5 該條用下列內(nèi)容代替:
按工作時間分類:
——連續(xù)工作。
除下列條款外,GB 19212.1-2008的該章適用。
8.11 該條增加下列內(nèi)容:
符號或圖形符號 說明或名稱 標識代號
Ⅲ類手提鎢絲燈用耐短路變壓器
(固有耐短路或非固有耐短路) IEC 60417-5953(2002-10)
該章增加下列條款:

8.101 對于預定要用軟電纜或軟線及插頭與電源連接的變壓器,應隨變壓器一起提供一份說明書或相應的文件,提醒用戶注意輸出電路應按國家布線規(guī)程進行保護。
9 電擊防護
GB 19212.1-2008的該章適用。
10 輸入電壓設定值的改變
GB 19212.1-2008的該章適用。
除下列條款外,GB 19212.1-2008的該章適用。
11.1 第一段用下列內(nèi)容代替:
當變壓器接上額定電源頻率的額定電源電壓,并用在額定輸出電壓和額定功率因數(shù)(對交流電流)下能產(chǎn)生額定輸出的阻抗作負載時,負載下的輸出電壓與額定輸出電壓相差不應大于5%。對于帶有整流器的變壓器,負載下的輸出電壓與額定輸出電壓之差不應大于10%。
除下列條款外,GB 19212.1-2008的該章適用。
該章增加下列條款:
當變壓器在環(huán)境溫度下接到額定電源頻率的額定電源電壓時,測量空載輸出電壓。
12.101 空載輸出電壓不應超過交流50V或無紋波直流120V。
對于獨立用變壓器,此輸出電壓限值也適用于預定沒有互相連接但呈串聯(lián)連接的輸出繞組。
12.102 空載輸出電壓和按11.1測得的負載輸出電壓相差不應過大,其差值表示為后者電壓的百分數(shù),按照下列公式計算:

式中:
U空載——空載輸出電壓;
U負載——負載輸出電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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